1973年,已当上律师的鲁斯,接了一起性别歧视案件,这是她在最高法院的首次辩护。
莎朗,是这起事件的原告,她是一位女空军少尉。在服役过程中,她发现,男性同僚能获得住房津贴,而她却得不到相同的待遇。
她跑到财务室争论,对方却说:能获得参军的机会,是你三生有幸。
鲁斯在知道莎朗的情况后,立马接手了她的案子。
最初,她们的案子在州法院进行,输了。然后她们上诉到最高法院。
在最高法院,鲁斯用最精炼的语言,陈述了女性的现状:二等公民,没有权益,无法受到法律保护...
她对大法官们说:试想一下,什么才是你们女儿和孙女生活的理想世界。
最终,她们赢得了权益诉讼。
许多人认为,鲁斯是个女权斗士,这是对她的误解,她是一个平权斗士。
1975年,鲁斯接了一起歧视男性的案件。
原告史蒂芬,是个鳏夫,因为要独自抚养襁褓中的儿子,他想去申请单亲家长保障金,结果被告知:这是给单亲母亲提供的,你没有资格领取它。